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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09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师办〔2020〕186号,见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淮师〔2026〕49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2),现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学分认定工作针对2023-202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认定的成果范围为入学后获得的符合学校“认定办法”的各类成果。因培养方案不同,2023和2024级学生参照附件1认定办法;2025级学生参照附件2认定办法。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和学院审核

学生应通过校园网主页左上角“校园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再点击“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完成申报。如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的,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Hytc”。(如修改且遗忘密码,请联系学院管理员修改)。

2023-2025级学生在系统中请选择“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批次,学生需在平台上提交关于学分认定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先由各学院学分审核员审核,再由学院管理员审核。

学生、学分审核员和学院管理员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主要流程包括学生申报、学分审核员审核、学院管理员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等,上述操作流程请相关人员下载留存备用。

2.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19日;学院审核时间:即日起至10月26日。

3.成绩反馈

学院应根据认定结果,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反馈本次认定结果及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情况。对2023级尚未修满相应学分的同学应及时通报情况,要求学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实践活动,修满相应学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认定办法”以及各学院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了解认定范围。同时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相关活动,为学生顺利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提供平台。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明确各专业、班级创新创业学分审核员和学院管理员,并具体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

3.规范程序,形成常态。学院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常规工作。在学生入学教育时告知学生必须完成该学分,组织学习学分认定的办法、标准、程序等。同时,要建立预警机制,对未完成学分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及时告知学生。

4.实事求是,严惩作假。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对于在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相关申请,并按照学校学生成绩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双创教育与实践科许若飞,联系电话83517368。

 

    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师办〔2020〕186号)2023、2024级学生适用 

          2.《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淮师〔2026〕49号)2025级学生适用

 3.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使用流程

 4.VPN和校园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实践学分系统流程

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9日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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